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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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6 09:27:06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有关决策部署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行业稳定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
各会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在工作中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将安全生产理念贯穿地质灾害防治全流程、各环节,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会员单位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
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点,制定覆盖评估、勘查、设计、施工、监测等全链条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风险防控指南,列入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中。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动态更新的风险点台账,对高风险作业实行提级管控和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四、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岗位风险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强化野外作业安全保障
        (一)做好野外作业前期准备。野外作业前,必须详细排查工作区安全隐患,全面了解工作区地质环境、气象条件、自然灾害、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社会治安、放射性异常区域、动植物伤害源等风险情况,拟订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作业路线、作业范围和安全联络方式。根据气象条件、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等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不在暴雨、大风、雷电、暴雪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开展野外作业,严防出现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二)完善野外作业物资保障。按标准配齐配足野外作业安全防护装备、应急救援物资和后勤保障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防护服、急救箱、应急食品、饮用水、通讯设备等,定期对装备物资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安全有效。加强地质灾害勘查、调查、治理工程作业装备安全质量管理,做好老旧作业装备检查维护,及时更新淘汰有安全隐患的老旧作业设备,加快应用安全系数高的作业装备。
        (三)规范野外作业现场管理。野外项目部选址必须避开地质灾害隐患区、洪水淹没区、泥石流通道等危险区域,防范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饮水安全、动物侵袭等风险。严格执行野外作业各类安全操作规程,不安排单人进行野外作业。
        (四)加强野外作业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野外用车管理,严格把关野外用车审批,出行前对驾驶员进行针对性安全培训,对车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禁止“带病”上路、勉强出车。增强野外用车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作业过程中,应在交通工具上设置醒目的作业警示标志。合理安排行程路线,最大限度避免夜间、极端天气、危险路段行车,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行驶。
        (五)强化野外应急处置能力。健全野外作业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流程、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人员,定期组织野外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野外作业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并第一时间向本单位和当地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报告,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七、强化监督检查和隐患治理
建立常态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全面排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管理制度执行、从业人员培训、野外作业安全、设备设施运行等情况,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工停产整改,安排专人现场盯守,待隐患彻底消除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协会开展推优、评优评先活动中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评分。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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